第一百二十五章 血沙镇-《天道修改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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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灵石,大致有那么一百枚。

    真的是穷,    通脉境巅峰,    若是在白云域,    哪个不是响当当的人物?

    家底子没个十万八万的,    都不好意思出门儿!

    贫瘠之地,也有贫瘠之地的好处。

    宁为鸡头不为凤尾,    大致就是如此。

    不过这胡三迢,倒是个有趣的人。

    或者说,识趣的人。

    没多少人会在面临不知名毒药时,    可以一点不犹豫将其吞下。

    这胡三迢,太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了,    站在什么位置,就做什么事,    这不见得是聪明人的做法,但一定是识时务之人的做法。

    陈默最喜欢有识时务的人帮自己做事。

    省时省心省力。

    看着胡三迢,    陈默又不禁想起了白云域的何珅。

    真要说起来,曾经两年的白云域官宦生涯,陈默如今最为想念的,不是古玄子,而是何珅。

    何珅那人,不仅识时务,而且聪明,肯琢磨,不怕麻烦,该出力的地方一点不落下。

    有何珅伺候着,陈默大多时候都省心得很,不过这样的人,太少了。

    如果胡三迢不是个识趣的人,那问出路了,陈默顺手也就将其宰了。

    识趣,那就能拿来用用。

    “带路。”

    “诶,大人!”

    胡三迢点了点头,谄笑着从陈默手里接过缰绳,干起了牵马夫的行当。

    陈默:“别叫我大人。”

    陈默毕竟是镇灵使,这胡三迢九成九是个逃犯,被逃犯叫大人,若是被有心人逮住,陈默也不好解释。

    “诶,公子!”

    陈默:“说说血沙镇的规矩。”

    有人的地方,就有规矩。

    或者说,有生灵的地方,就有规矩。

    狼群有狼首,狼首有优先进食权。

    蚂蚁群,    有蚁后,    有工蚁、兵蚁。

    天地也有规矩,    如生老病死,如山高水流。

    去到任何一处地方,    都需要遵守当地的规矩。

    至少是明面上的遵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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