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在这幕天席地之下格外刺激,两人翻滚了大半天,最后才意犹未尽地结束。 等回府的时候, 两人都没有再骑马了,乖乖地坐上了马车。 古时初和明洵的日子过得如同掺了蜜一样, 不过古时初没有忘记她心心念念的两颗玉米苗,为了让它们长得更好, 她还偷偷地施来了好几次肥料,于是等到几个月后就收获了六颗玉米。 古时初只摘了两颗, 留下四颗准备让它们长老了留着以后做种子,可不能吃绝了。 嫩玉米随便蒸蒸就已经香气扑鼻很是诱、人。 本来明洵还不相信这种植物结的果实可以吃,但等他问道玉米棒子煮熟后散发的香味儿,他就一点儿都不怀疑了,不过为了安全起见,他还是心疼地掰了好些玉米粒给鸡吃,见鸡没有丝毫问题,还活蹦乱跳的,便没有再拦着古时初了,他自己也激动异常又小心翼翼地细细品尝起这玉米来。 吃了第一口之后,他眼睛就亮了,接着又迫不及待地啃了好几口。 “初初!这什么玉米,真的好吃,香甜软糯,就是太少了,不如咱们再煮两颗?”明洵意犹未尽地说道。 古时初朝他翻了个白眼:“把种子都吃了,你明年种什么?” 明洵顿时失望地叹了口气:“早知道当初就找那商人多买这种子了。” “当初你根本不认识这是什么,别马后炮了……”古时初毫不留情地怼他。 明洵笑嘻嘻地说:“我这不是说说吗?” 古时初知道玉米的重要性,便对他说:“剩下的四颗玉米棒子,我们得好好保管,明年要种更多。对了,你把这件事跟你爹说说吧。” 明洵疑惑地问:“为什么要跟爹说?不过是一种新奇的吃食而已。” 第(2/3)页